本研究目的是比較導引式舞蹈教學法 (以下簡稱實驗組) 與命令式舞蹈教學法 (以下簡稱對照組),對國小舞蹈社團學生之學習成效。實驗組與對照組選自新北市某國小舞蹈社團的兩個不同班別,兩組的受測者皆為15名女生,年齡為9-12歲,在實驗前先進行舞蹈基本能力前測,確認兩班學生在舞蹈基本能力上是具有均質性的。兩組分別進行4週教學,每週一堂,每堂80分鐘,並於實驗結束後進行舞蹈表現檢核,檢核內容分為身體控制能力、舞蹈實施技巧、藝術表現力三大項。資料以獨立樣本t考驗進行處理,所得的研究結果如下:
(一)身體控制能力:舞蹈檢核表評分中,兩組並無顯著差異p > .05,Cohen’s d = 0.59
(二)舞蹈實施技巧:實驗組優於控制組,p < .05,Cohen’s d = 0.82
(三)藝術表現力: 實驗組優於控制組,p < .05,Cohen’s d = 1.27
本研究發現只使用一種舞蹈教學法可能無法全面提升舞蹈學習成效。實驗組在舞蹈實施技巧與藝術表現力,得到很好的學習成效,此結果證實,實施導引式教學法,在舞蹈教學過程中,引導學生情緒,對音樂的熟悉度,都有助於藝術層面的提升,進而提升表演水準,值得推薦應用在流行舞蹈教學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