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稅捐查核以及稅務訴訟之過程,稅捐協力義務有舉足輕重之地位,時常影響著稽徵機關之稅捐核課與行政法院心證的形成,同時亦使人民有稅捐法律上之負擔,而且當人民未盡稅捐協力義務時,則可能產生不利效果。從而,稅捐協力義務的相關爭議問題有必要加以釐清。
為求研究聚焦,本文主要是探討所得稅之稅捐協力義務在稽徵程序上與未盡稅捐協力義務時所產生的相關爭議問題,並輔以論述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對此些爭議之影響。
如此可對稅捐協力義務在整個稅捐法律上與稽徵實務上的定位更加清晰,有助於徵納雙方對稅捐協力義務有相同的共識而減少認知的歧異,增進徵納雙方的利益,亦可使我國稅捐法律之適用上更符合納稅者權利保障法保障納稅義務人之立法意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