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目的旨在於了解臺中市朝馬國民運動中心人力資源管理及運作情形;使用個案研究法並運用半結構式訪談搜集研究資料,根據人力資源管理中選才、育才及留才這三個構面,針對朝馬國民運動中心在人力資源管理及策略運用上做分析及討論,其結果如下:一、選才:人力編制主要可分為正職人員、兼職人員、教練、工讀生四大部份,主管階級的人員為救國團總團部派任下來,其餘的正職人員在館內皆有一到兩年的工作經驗,兼職人員部分來自建教合作的學校實習生或體育科系的在校生。泳池及健身房這兩個部門的員工通常以擁有證照或相關科系作為優先錄取之考量,一般庶務行政的工作較沒有門檻限制,只要工作態度良好就有機會任用。二、育才:可分為職前訓練、在職訓練及職外訓練三部分,職前教育訓練通常通常為期三到十天,主要透過導覽、口述以及做中學的方式進行。在職訓練因部門或是工作內容的需求而異,與業務有相關的訓練大多由內部管理階層的主管來授課。職外訓練通常是參加外部訓練課程、專業講習課程,或是取得證照的研習課程。三、留才:正、兼職人員會依據職務類型而有對應的底薪,並且依據整年的營運目標達成與否給予額外的獎金。在福利的部分,除了依據勞基法所制定的保障性福利外,也同時包含了娛樂型與設施型的措施,除了薪資及福利外,工作環境及同事間相處模式也會影響人才留任的意願。四、未來人力需求:專業的行銷、公關、美工及資訊人才希望逐漸走向專業化;此外,運動場館在營運上難免多少會出現法律糾紛,未來也會希望以朝著聘請法律專業人才此方向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