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年五月初三讀通過《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5條的修正案,修法後規定,施行後五年內,原住民族地區中、小學、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中,原住民籍老師須占三分之一或達到原住民學生佔該校的學生人數比例,不過這樣的修法日前引發花東地方政府聲稱「辦不到」。
立委孔文吉就認為,地方政府應該先實際詳細調查各地方學校的教師缺額以及原住民教師比例,才能確保未來五年內能達到標準,而不是先馬上否定可行性。
根據教育部資料統計,目前原住民地區與重點學校的原民師資比例,國小學只占16.61,國中更少,只有6.04%,比率偏低。以往法令中也未明訂比例,只以「一定比率」來聘任原住民各族教師,這項修法也是基於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五條的規定,原住民地區的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其僱用下列人員之總額,應有三分之一以上為原住民而訂定,就是希望能夠透過修法來制訂明確的三分之一比例,來保障原住民族的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