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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3/09/18
原籍教師比1/3喊難 學者:保障權益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法律政治  
記者:Tanivu/bazak
地點: 全臺 全部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五條修正後,要求原住民族地區及原住民族重點學校五年後聘任原民籍教師,比率不得少於學校員額三分之一,東華大學助理教授陳張培倫就認為,三分之一的比例並不過分,而且這樣的修法其實並非排斥非原民籍師資,只是要求保障最低限度的師資比例,來糾正以往同化的教育政策對原住民族的傷害。 
 
陳張培倫也強調,原住民族地區學校,保持一定的原民師資群,可以原住民族文化的教育方來式處理學生學習問題、進行親師溝通,或協助學校活動貼近部落文化與需求,這種教學型態是原住民族自決權,在教育場域的展現。 
 
另外,針對原住民族重點學校,非原住民族地區也包含在內,就以新北市樹林高中為例,全校有兩百位的原住民族學生,占全校百分之五,而全校老師則有兩百位,若是進用三分之一,就等於要進用將近60多位的原住民族老師,可能會造成比例懸殊,相較於原住民族地區要達到標準確實有些困難,不過進用與學校原住民學生同等比例的方式,是可行的,新北市仁愛國小校長高元杰就認為三分之一立意很好,但必須考量實際的師資來源以及少子化等問題。 
 
高元杰也表示各縣市的教育局,若不改善目前的教師遴選方式,以原住民籍教師為優先遴選對象,或是考量到原住民族重點學校是否有足夠的缺額,否則過了五年一樣達不到標準,更強調師資的培育過程中,更要加強老師的多元文化教育,讓每一位老師都有尊重各族群的思維,這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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