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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2013/06/27
姓名條例修正 出家或收領養 改名再放寬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法律政治  
記者:管婺媛
地點: 全臺 全部  


漢人姓名多姓氏在前、名字在後,子女多從父或母姓,但國內少數 民族如蒙古族或原住民的姓名,則採「接龍式」,子女以父親名作為 姓,導致家族歷代完全不同姓。為了尊重國內多元民族傳統習俗,內 政部昨天通過《姓名條例》修正草案,放寬各少數民族的姓名登記, 都能以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尊重民族多元化與宗教

此外,為了因應民眾需求,修法也放寬被認領者、被領養者或終止 收養者,除了改姓外,未來也可改名。

至於,根據現行《姓名條例》,若民眾要申請改姓名,除原名譯音 過長或不正確、因執行公務必要外,還有出世為僧尼或僧尼還俗者共 三項條件,為了讓規定適用於所有宗教者,這次修正也將第三項條件 改為「因宗教因素」出世或還俗者,都能申請更改姓名。

可羅馬拼音 父母名當姓

子女從父或母性,是漢人取名的原則,但國內如原住民、少數民族 等,取姓名卻有不同傳統。如阿美族、太魯閣族、賽德克族,取名習 慣是子女名字後再加上父親或母親名,少數民族如蒙古人,也習慣如 此取名。因此,若父親名叫「高聞信興」,則女兒就叫「莉娜信興」 ,時間一久,不論幾代家族都不同姓,與漢人民族差異極大。

為了尊重多元族群文化,內政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姓名條例》修 正草案,除原住民現在就可用傳統姓氏登記外,未來也開放少數民族 以傳統姓名的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外國人中文名字 姓在前
許多外國人嫁娶來台或歸化我國國籍時,需要登記中文姓名,過去 實務上都採姓在前、名在後,可以英譯中文直接登記,如麥克傑克森 ,要登記成「林麥克」或「麥克傑克森」都可。這次修法也將執行慣 例明文入法,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取用中文姓名規定,是姓前、名在後 ;無姓氏者,得僅登記名字,並應使用教育部編訂字典所用文字,中 文姓氏與名字之間不以空格或符號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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