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釋憲案將在3月9號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為了更完整了解原住民族狩獵文化脈絡,這次司法部特地列出幾項爭點,其中有三題,要請原住民族文化研究學者及生態保護專家表示意見。
爭點一:狩獵活動對原民傳統文化的意義與重要性?及對生態保護的影響?
狩獵幾乎連結族群的生態智慧、信仰跟自然關係,發展出多樣知識與文化,而共享共生也是其中重要一環。根據屏科大在來義鄉進行的三年野生動物監測,自用比例從第一年的77%,第二年之後就達到90%以上。因為在排灣族傳統文化中,狩獵到的獵物其實是禁止販售的,必須分享給族人。學者進一步觀察後更發現,來義鄉近年來的野生動物數量是增加的。
爭點二:原民傳統狩獵方式與狩獵工具?使用槍枝狩獵始於何時?是否僅限於自製獵槍、魚槍、空氣槍?
原住民狩獵會因為不同族群、不同部落的歷史脈絡及地理環境,狩獵文化與獵具的發展,也各有差異。
爭點三:"野保法"跟"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中,有關事先核准申請部分,與維護狩獵文化及生態保護之間的關聯性?
類似國外原住民保護區的概念,保護區內的生物可以休養生息,獵人只狩獵保護區外的動物。學者長期觀察來義鄉的狩獵活動,結果證明,原住民傳統慣習對於地方生態是有正向發展。綜觀以上問題,吳幸如提醒大法官,目前國家管理系統,是依照西方國家思維,以數量管控,跟原民傳統慣習中的區域管理,有很大的落差,法規的框架,讓傳統規範無法實踐與發揮,所以要真正落實文化的回歸,國家法律是時候,該與時俱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