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上蓋著一座建物,遠看會讓人以為是農舍,不過仔細一看,屋頂上方,全都是太陽能板,這裡是位在台東南迴地區私人農用土地。台東大學劉烱錫教授認為,農田也有生態功能,不適合開發光電,應該以現有建物,像是公家機關、學校、家戶頂樓,都是適合的地點。有民眾也認為,對於以現有建物為基礎來建設光電,只要說明溝通清楚,且沒有影響健康的疑慮,可以接受設置在自家頂樓。
根據台東縣政府綠能推動辦公室表示,南迴目前申請光電開發案共7件,都是合法申請案件,開發土地均為私有農業用地,都是在容許使用的660平方公尺範圍內,不需要另外做土地變更,依照中央法規來審核。
不過,台東大學劉烱錫教授仍反對太陽光電占用農地、濕地、河川、野地等生態用地,建議政府從現有的建築物或輔導家戶樓頂上設置,才不會讓綠能的發展和自然環境、農業發展產生相互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