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著前方種植芒果的海端段495及495-2地號的2筆土地,台東海端鄉初來部落居民王天武表示,這是祖父輩辛苦耕作遺留下來的土地,當初原以為是和旁邊的334地號是同一筆土地,卻發現是未耕作過的國有土地,以為是長輩遺漏掉沒有申請設定登記所有權,向海端鄉公所補登申請,卻遭到駁回。
現年86歲的鄰地地主表示,早期王天武的祖父,就已經在這塊地耕作過,也很清楚彼此之間的土地界線。
王天武曾在98年3月和103年8月,兩次向公所提出申請設定登記,卻都遭到駁回,對此,海端鄉公所表示,該區在95年就規劃溫泉開發,並在附近開鑿溫泉井,不過駁回的原因,是該土地,目前仍位於卑南溪河川區域線內,土地法第14條第3項,可通運之水稻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不得私有;水利法第83條,尋常洪水位行水區之土地,為防止水患,得限制其使用,其原為公有者,不得轉為私有。
根據法規,目前這塊地暫時無法登記私有,不過,鄉公所表示,還是同意開放王天武先生耕作,若未來河川行水區域有變更範圍,就會開放申請設定土地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