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原住民族受到外來政權統治,經歷番、高砂以及戰後的山胞等殖民政權,對原住民族的稱呼後,自己決定國家應該要怎麼稱呼這塊土地上原本的主人,歷經10年抗爭,終於在1994年8月1號,將沿用四十多年的山胞一詞,正名為原住民,1997年第四次修憲時,進一步將具有集體權屬性的「原住民族」入憲。
為了紀念這段原住民族自我認同跟抗爭的歷史,並喚醒台灣民眾的正確認知,行政院在2005年6月召開院會通過,將每年8月1號訂為原住民族日,當然這條正名之路是段漫長艱辛的路。
正名是原住民運動的第一步,從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成立,費時十年間,成功將山胞一詞正名為原住民,但是另外兩項訴求「自治」及「還我土地運動」,至今仍然還在爭取。
2007年的台東卡大地布部落,大獵祭期間,遭到森林警察驅趕,2010年反遷葬事件,卡大地布部落為了捍衛自己的土地、文化、信仰,走上街頭與政府抗爭。
2018年3月間,台東林管處在安朔部落46林班地,未先與部落進行溝通,擅自進行疏伐作業,引起不滿,同年8月,台東利嘉部落,動員上百位族人到台東林管處門口抗議,要求林務局在未獲得利嘉部落同意前,停止台東第8林班地「林下經濟」開發計畫。
90年代後,抗爭行動在花東兩地漸趨頻繁,還我土地權,諮商同意權,小至部落大至族群連結,都在行動中控告政府漠視原住民族的生存權。
原運遍地開花,為了土地權,管理權,各部落各族群展開抗爭行動,這樣的現象在原運三十年後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