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事務回歸部落決議,必須透過部落會議,因此南澳鄉公所8號舉辦,部落事務座談會,內容聚焦在部落會議的執行,澳花部落族人,以台泥焚燒垃圾為例,明明同是受影響範圍,卻沒有被縣府重視,應該就要透過部落會議,探討如何解決。
而南澳鄉長則指出,族人想要找回部落事務的主導權,但多數人,卻不了解部落會議職權,甚至南澳鄉七個村,也只有兩個村有部落會議。
而法扶原民中心主任謝孟羽發現,諮商同意辦法規範的部落會議,以家戶為代表,面臨到代表性不足,或是投票模式,只有贊成與反對,沒有其他討論空間,都還得透過修法來解決。
南澳鄉長表示,鄉內正面臨,國土計畫變更以及地方創生等重大議題,但南澳鄉內還沒有完整的部落會議制度,很難推動公共事務,因此這次座談,先讓族人認識,部落會議如何組織運作,凝聚族人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