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議員氣憤質詢縣政府,表示知本光電開發案,不僅未依原基法取得部落諮商同意就招標,甚至連後續開發期程跟相關回饋方式,也都沒有讓部落充分了解,造成許多不知情的族人,因為利益而分裂兩派。
陳政宗指出,許多族人以為部落同意光電廠開發,就可以馬上獲得回饋金,但實際上至少要經過2年時間,且開發案除了受原基法規範,也涉及國土計畫法,倘若部落真得同意開發,未來族人將無法在濕地上耕作,等同失去土地主權20年。
陳政宗強調,部落並不反對光電開發,只是政府必須符合程序正義,且應從部落思維規劃電廠運作。
爭議許久的知本光電開發案,即將走入最後階段,當地卡大地布部落將在6月1號舉行投票,投票結果攸關電廠建案能否通過。
而縣府也強調,假設部落最終仍不同意光電開發,就會依照投資營運計劃書內容,向廠商提出契約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