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八八風災,造成那瑪夏南沙魯部落4死、10多戶民房毀損,災民提告請求國賠,高雄高分院前審雖然判李姓等3戶災民勝訴,但更一審卻出現大逆轉,合議庭認為,災民親人罹難是屬天災,並非公務員不作為造成,災民的國賠請求均駁回,而其中關鍵在於合議庭認為發布為土石流警戒區時,應優先勸告或強制撤離保全戶,但上訴人的罹難親人都屬於非保全戶。
合議庭認為,上訴人的親人死亡,是因為無法預見及防範的災害所致,非公務員的不作為疏失,沒有理由請求市府等單位負國賠責任。
而南沙魯國賠案辯護律師認為,以保全戶範圍判定勝敗,不合理。
八八風災10年將屆,南沙魯國賠案還未落幕,律師表示,部分居民不排除將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