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義永久屋的買受人周先生,三號早上協同屏東地方法院書記官,到劉姓族人的住處,進行強制執行產權移交程序。
記者當場追問買受人周先生,為什麼執意買下永久屋?周先生的回應仍然避重就輕。
原屋主劉姓族人表示,中間已經多次與買受人協調,希望以標得的原價買回,但買受人不接受,甚至提高買回價格。
當初民間團體損贈永久屋的對象都必須是受災戶,因此不能買賣或是贈與,屏東縣政府原民處再次強調立場,並在3月25號與內政部營建署達成決議。
針對此案,縣府已準備進行法律訴訟,也重申只要點交就拆屋還地,希望買受人周先生可以知所進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