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現任議員許淑銀,被控鄉長任內在蘇拉風災搶修工程收賄,花蓮地院依收受賄賂、收取回扣兩罪,判處徒刑9年;許淑銀上訴後,花蓮高分院仍依貪污罪判8年6月,監察委員林雅鋒、王美玉提案彈劾,監委一致通過。
監委調查發現,許銀淑擔任秀林鄉長任內,秀林鄉在101年8月遭受蘇拉颱風侵害造成嚴重災情,許淑銀在辦理搶修工程時收受廠商215萬匯款,經花蓮高分院判決觸犯收受賄賂罪。
許淑銀雖然解釋是為了用於救助災民和支付國軍人員的餐費,不過刑事一、二審仍然認定有收賄的行為,她在監察院調查時也不能舉證賄款全部都用在救災,因此針對許淑銀收受賄賂的違法事實,監察院通過彈劾。
許淑銀為現任議員,監察院提出彈劾,對此許淑銀不正面回應,僅表示有配合監察調查,而監察院表示,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未來可能將遭到撤職跟申誡兩種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