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自然環境跟文化歷史,成為原住民族地區的觀光先天條件,不少族人也希望透過民宿經營,帶動部落觀光,但申請民宿申請門檻高,族人經營不易,因此也出現「寄宿家庭」的經營方式。
但南投縣府觀光處及民宿觀光協會呼籲,由於民宿管理辦法早已鬆綁,第13條,原住民身分在原住民族地區內申請登記民宿時,只需要在附上經由建築師認定的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就可登記,也強調若未依規定領取登記證來經營民宿時,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歇業。
但有族人認為,不管是領取民宿登記證或是建築師認證的安全鑑定文件,都不容易,還得花上許多時間跟金錢,。
族人建議,政府可以比照日本法規,規範共享住宿的業者,在合乎政府規定之下,合法又符合在地獨特文化來經營,讓遊客跟族人都能真正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