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1號針對農村再生基金,對於農村跟原住民地區的發展,請農委會跟原民會進行報告,有立委就認為,農村再生基金,應該和原住民族各項發展基金結合,除了有利農村發展,更能結合綠能產業。
而立委鄭天財提到,部落開發及發展,受限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尤其是五年限制,族人需要耕作滿五年,才有取得土地所有權資格,不僅無法建設農舍,甚至連農保也無法加入,如果休耕期間沒有使用,還可能被收回,農委會承諾二週內會和原民會,做出討論。
而農委會表示,目前推廣的農村再生,第一階段主要針對硬體設施,而現在進入農村再生2.0,開始回頭發展產業,期望和地方社區以及民間團體結合,讓農民有賺錢,農村才能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