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去年頒布施行,蘭嶼鄉公所針對語言推動組織的推舉召開會議,將協助政府推動各項族語振興工作,並邀請蘭嶼各部落代表一起集思廣益。 會議上,與會人員同時針對設置事項,進行熱烈討論,對出席的族人來說,不管是那個單位被推舉或成立組織,都樂觀其成。 不過由於本次會議參與人數不足,有族人建議鄉公所再擇期召開會議。 族語逐漸式微,不少民間團體也正努力復振,但往往因為經費短缺,無法常態性辦理,若能有由政府全力支持設置的語言推動組織,也有助於挹注族語復振工程所需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