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東縣霧鹿村長余元龍,去年勘災,不幸遇到坍方,遭土石流活埋殉職,卻只能領到8萬元補助金,引發各界討論,因為村里長並非法定公職人員,無法適用因公殉職撫卹規定。為了保障村里長權益,有立委提出應該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團體保險,投保1千萬元,而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內政部已經委託新光人壽辦理107年度全國村里長團體傷害保險,投保期間從今年12月25號到107年12月24號,保額為350萬元,全國已有6千位以上村里長投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1號,最後是初審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政府應編列預算作為村里長保險費,傷害險投保金額應在新台幣5百萬元以上。但施行日期則將訂在明年12月25號,才能和下一屆村里長任期銜接。另外年關將近,也有立委體恤村里長業務廣泛多元,提案增列村里長春節慰勞金。
內政部長回應,全國共有7852位村里長,若以1.5個月核發年終,所需經費約為5億3000萬,恐增加地方財政負擔,朝野立委因此決議,讓地方政府有更多時間進一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