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修法一拖再拖,近日經濟部終於向行政院長賴清德提出修法報告,礦務局表示,目前已經有六大修法重點,內容涵蓋補辦環評、開採管制、刪除部分條文、公開資訊、回饋機制、程序正義及原民權益公民參與。
立委高潞以用提到,納入關廠計畫是礦業法修法重點之一,尤其礦權取得動輒數十年,後續的環境維護以及員工安置,絕對有足夠時間提出相關計畫。
而立委鄭天財強調,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不論有沒有納入礦業法,原民會或經濟部都可以透過條文解釋,要求業者踐行諮商同意權。
不過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說,現在是預算會期,加上勞基法修法導致朝野間杯葛不斷,擔心礦業法無法在臨時會上,或是12月會期結束前進入排審。
礦務局提到,補辦環評人力是否足夠,以及原住民諮商同意權等概念,法條設計複雜且爭議較多,院長賴清德也特別要求,要和業者再做溝通,因此礦業法修正草案何時送出行政院,目前恐怕還是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