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台灣國中小的代理教師,因為地方政府不願給予代理教師一整年的完整聘期,導致代理教師領到的薪水只有10個月,還經常在聘期外被叫回學校工作,在在突顯代理教師的勞動保障有嚴重缺失。
代理教師暑期工作,沒有完整月薪只有鐘點費,權益受損,而根據統計105學年全台的國中小代理教師有2萬多名,其中就有1萬7,000多人聘期不合理,而地方政府表示,中央補助經費不足,地方財力無法負擔。
不過,對此教育部的回應是,中央補助的代理專案,是以整年度經費計算,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聘任代理教師屬於地方政府權責,但會要求地方政府朝完整聘期方向聘任,至於地方政府自聘部分,中央只能建請地方政府調整起聘日,盡可能讓代理教師有適當備課時間,也能領到合理薪資,保障代理教師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