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礦務局3號上午,針對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召開台北場公聽會,提出六大修法重點,包括環保機制、開採量管制、公開資訊、原民權益與公民參與、程序正義及回饋機制,與會人員紛紛針對礦業法與政策環評,表達各項意見。
不論是環保團體或是相關礦產業單位,都希望透過公民參與,進行階段性的討論,讓族人能夠與政府或產業,達到有效的協商,而不是抱持礦業歧視的態度,打擊台灣礦業發展。
而針對原基法第二十一條諮商同意權踐行的議題,經濟部常務次長楊偉甫表示,將會與原民會,進行跨部會協商與討論。
這場礦業法公聽會,不僅將礦業法中,可能會影響到原住民族權益的議題納入討論,也包括礦權展延的問題。
經濟部表示,後續分別會在苗栗與花蓮地區舉辦公聽會,並召開礦業法第2次研修會議,預計9月向行政院提出修正草案的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