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會,18號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經濟部雖然同樣提出修法版本,並在77條之1,增加原基法21條內容,但立法委員高志鵬質疑,有關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的規定,並沒有明確說明,過去沒有落實諮商同意的礦區需不需要補做。
對於經濟部次長楊偉甫指出,原基法諮商同意權相關內容規定不明確,立委孔文吉、鄭天財,立刻提出反駁。
針對原基法21條諮商同意如何執行,立委Kolas Yotaka進一步指出,其實原民會早就已經執行原住民族諮商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並認為執行過程並不困難。
針對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部分如何有效執行?礦務局表示也將再跟原民會針對相關辦法內容達成共識,並朝向兼顧原住民族基本權益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