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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7/07/08
族人採玫瑰石判無罪 律師:突破性判決
族群: 太魯閣族   
主題: 法律政治  
記者:Umas Suqluman/lulum(郭翰中)
地點: 台北市 全部     新北市 全部    

花蓮秀林鄉太魯閣族人採集玫瑰石,一審宣判無罪,成為少數因採取礦石遭起訴卻獲判無罪的先例。對此,知名律師黃明展表示,這項判決突破國家體制立法怠惰,造成對原住民族長期以來司法不利的情況,算是非常先進且具指標性的判決。

根據原基法第19條規定,原住民可在原住民族地區,基於自用採取礦物、土石。黃明展認為,花蓮地方法院查證仔細,並援引原基法精神,認定這個案件的採礦地區位在原住民族地區,自然符合法令規定,一審獲判無罪。

原基法2005年通過施行至今,許多相關子法仍未完備,造成原住民族依傳統慣習使用自然資源權利,屢屢遭受國家不當制裁。但今年6月起原民會跟農委會分別針對野保法、漁業法以及森林法,共同布解釋令保障原住民族自用權益。原民會也指出,在今年1月20號,經濟部發布「原住民在原住民族地區申請採取礦物許可審查作業要點」,同樣保障族人可基於自用採取礦物資源。

另外,根據7/3礦務局提出礦業法修正草案,也已將原住民在原住民族地區可基於自用採取礦物,修訂入法,預計下個會期會送到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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