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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7/06/28
原團盼修傳領劃設辦法 原民會主委回應
族群: 跨族群  
主題: 法律政治、傳統生態智慧  
記者:tjuku kalidi(高孟璟)/Takiyu(陳建雄)
地點: 新北市 新莊區    

針對原民團體28號召開記者會,表示傳統領域的劃設辦法若排除私有地,可能讓不當開發行為對部落造成傷害,希望政府除了修正劃設辦法條文,也能增列原住民族或部落自主執行的程序管道。原民會主委在第一時間回應表示,目前已在進行相關作業,未來民族議會或部落可以聘用專人,進行實質劃設工作 。

對於原團要求修正辦法內文中,關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的定義,必須刪除「公有」兩字,原民會主委拿出3月20號總統府原轉會第一次會議結論,提出原轉會召集人總統蔡英文已表示, 原住民族對傳統領域的理解,是事實陳述,也是自然主權概念,而透過原基法規定,傳統領域被賦予諮商同意權的情況下,要考慮法律授權是否夠明確,也必須考量現實層面的社會衝擊, 蔡總統也進一步提到原轉會未來任務,將針對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的立法方向,持續進行討論,經過充分溝通,用法律位階完整確認原住民族土地的處理方式。 因此傳統領域涉及私有地的問題,受到法律授權限制,有待比法規命令位階更高的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來解決。

「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從2月公布至今爭議不斷,原民會表示將持續凝聚各界共識,盡快公布自主劃設小組辦理方法,展開各部落或民族的傳統領域範圍劃設作業。

《106年3月20日 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1次委員會議》

會議召集人蔡總統結論:「原住民族對傳統領域的理解,是事實的陳述,也是自然主權的概念。這是完整的空間範圍......透過原基法第21條的規定,傳統領域被賦予諮商同意權的法律意義。在這個情況下,要考慮法律的授權是不是夠明確,也必須考慮現實上的社會衝擊」

資料來源:原住民族委員會

《106年3月20日 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1次委員會議》

會議召集人蔡總統結論:「原轉會未來的任務,會針對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的立法方向,持續進行討論,經過充分的溝通和理解,用法律的位階,完整確認原住民族土地的處理方式」

資料來源:原住民族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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