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鄉與龍峰寺21號召開捐助回饋協調會議,但龍峰寺人員並未出席,鄉公所與土審會相當不滿,表示不受尊重,打算終止寺方正在申請的大約3甲地面積的原保地承租案。
楓林村龍峰寺原本承租2筆120坪鄉內土地,另外非法占用了3筆土地,去年經土審會同意承租給寺方,但總共5筆土地的承租申請程序仍在進行。
從民國100年開始,雙方依照回饋地方計畫,約定寺方每年捐助30萬回饋金。
今年5月鄉公所希望能將回饋金提高到300萬,寺方不願承諾,溝通開始出現 問題。
鄉公所表示,將停止原來同意3筆非法占用土地承租的申請,同時查報取締違章建築及違法使用的土地。
從民國38年就開始非法使用的龍峰寺,鄉公所表示寺方什麼時候釋放 善意,公所也就何時重啟協商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