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再次展限20年的爭議持續延燒,立委邱志偉20號在立法院舉辦「礦業法爭議及修法」研討會,立委高潞以用會中指出,現行的礦業法第31條中,對礦權的展限原則上採許可,除非有例外才駁回,認為是過度優惠礦業權者。
北科大教授丁原智表示,有關礦業法中礦業權者使用的土地,如果要踐行原基法21條諮商同意權,也必須規範一定範圍。
另外,受邀出席的經濟部礦務局副局長周國棟強調,目前亞泥展限是合於法律規定,至於未來環境影響評估問題,行政院長已指示法規方向,納入礦業法的修法方向。
有關在去年11月7號政委共同主持召開,針對「礦業案件踐行原基法第21條規定的時點」會議,原民會再度表達立場,強調即使是舊礦場的礦權展限,始終是必須要踐行原基法。
與會的專家學者也提到對關礦後的環境復原、經濟計畫,以及土地轉作用途都有所建議,甚至礦業法若修法,將會和許多橫向機關有競合關係,應一併納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