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村5位地主會如此生氣,原因在於從家中長輩承接了位在來義與新埤鄉交界處的土地後,發現自己土地上,被新埤鄉公所開闢了一條道路,並施做了擋土牆與鋪設柏油路面。
縣議員表示,過去只是方便其他地主使用的便道,但是在民國100年施作永久性設施時,新埤鄉公所卻沒有知會地主,讓族人難以接受。屏東縣政府工務處出面表示,依照民國77年航測圖,這條巷道就已存在,如今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受損,要求新埤鄉公所研議,是否編列預算進行用地徵收。
5位地主痛批,公部門行政程序如此便宜行事,造成他們的權益受損,是否接受公所以土地徵收的方式取得土地,地主們表示還要再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