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5月26號三讀通過,成為實現原住民族歷史正義的重要時刻。
不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23條明訂,原住民族電視及廣播機構,製作族語節目跟語言學習課程,使用族語比例,不得低於總時數的50%。
針對族語比例明顯提高,原文會執行長表示,首要挑戰是人力與經費問題。
立委鄭天財與Kolas Yotaka則有不同見解。
如何達到族語使用比例50%以上,除了族語人才的培養,高潞以用指出,原文會預算經費來源從何挪用?也是一大危機。
不過,Kolas Yotaka表示,主計長親口承諾,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通過,預算一定會增加,而且還是外加經費。
而鄭天財則表示,語言學習課程部分,也可向教育部申請相關經費。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5月26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原住民族電視與廣電機構,如何因應相關規定,保障原住民族語言的保存與發展,必須努力執行克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