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由於8號時還未審完,10號上午繼續逐條審查。其中立委針對非原民地區的大眾運輸工具和場站,應該加入地方通行語的播音。
交通部回應,根據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已有規定,因此可以配合,不過若擴及到的地方,要視當地特性給予彈性。
另外,在討論12年國教本土語言課綱相關規定時,立委Kolas Yotaka以及吳玉琴認為,應該將基礎原住民族語言課程列為必修。
不過立委曾銘宗和教育部指出,若列必修,可行性不高。
立委高潞以用則建議折衷,讓有意願的學生來選修。
朝野立委對於許多條文都有共識,包括族語教師專職化、原住民族地區的政府機關得以族語書寫公文,而內政委員會從上午9點審查到晚上7點都還未審完,立委們挑燈夜戰,希望讓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送出內政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