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號,立法院召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當中就有原住民教師,針對現行原住民教育公費生考試制度提出質疑,認為公費生考試,應該納入族語文化考科,才能找到真正具有傳承語言文化能力的原住民教育新生代。
不到一週時間,5月1日立法院初審《師資培育法》修正草案,立委高潞以用,就在草案第5條師資培育審議會,以及第13條的教師資格考試審議會,增列「審議會之委員應包含原住民族教育學者專家」,也就是說原住民教育公費生相關考試,未來將列入原住民文化知識審核。
除了考試部分,教育部也曾表示,公費生在取得教師資格前,也必須修習原住民族語言文化相關學分。對此,高潞以用將學分列為必修部分,直接入法師培法草案第14條當中。
原住民族教育公費制度,保障原住民師資及教育資源權益,希望在未來建構原住民族自己的教育體系,將原住民族文化永續傳承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