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歌手吳之義去部落卡拉OK唱歌,翻閱歌本,發現裡頭有自己創作歌曲,但作者姓名卻是別人,讓他很氣憤。
覺得自己創作遭侵權,卻不曉得該如何為自己爭取公道,吳之義20幾年前和朋友創作多首阿美族族語歌曲,負責填詞的羅國光談到跟吳之義創作歌曲遭冒用,坦承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不了解,才會造成現在這般局面。
由於,沒有為創作歌曲進行產權登記,許多歌曲才都被伴唱業者收錄改編後來營利使用。
律師表示,當事人可以向伴唱業者申訴,提出是否有版權證明,同時若能找出當時創作的佐證資料並向公證單位著作登記,還是可以取得著作的版權。
族人表示,現在年輕人對族語都不太會說,更不用說在族語歌曲的詮釋,所以還是會繼續創作,希望透過歌曲傳遞族語文化,未來的創作也會申請登記著作,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