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基法20條第2項規定,政府應設置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來解決原住民族土地問題,而且必須在3年內完成立法,但都過了12年,都還未完成制訂法案工作。有學者以其他國家土調會例子,強調實質調查權很重要。
也有學者提出,土調會除了要有中央的處理委員會,也需要各族群調查會或小組,因為往後傳統領域重疊處將需要各族群間相互協調,因此委員會的組成成員也很重要,未來更要注意這個土調會所帶來的原漢間衝突。
目前立委Kolas Yotaka提出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調查處理委員會組織法草案,通過一讀,希望扮演像黨產會一樣的角色,清查比對流失的土地後,把土地要回來。
而立委鄭天財也根據自己先前在促轉條例中內容,表示近日將推出自己的土調條例,其中的重要內容,特別規定行政機關土地若是處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上,必須提出證明說明,否則視同就是族人的土地。
立委表示,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對原住民族政策之一就是土地正義,因此在4月13號提出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依原基法提出土調會的草案版本,希望一步步找回族人真正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