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即將在立法院這個會期展開修法,3月20號經濟委員會,跨黨派立委以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凍結半年內的礦權展延核定,但沒想到經濟部早在3月14號,已經核發亞泥在新城山礦場20年的採礦權展限。
但經濟部卻在20號質詢時,模糊言詞,避而不談,立委23號痛批經濟部、礦物局公然欺騙立委、藐視國會。
對此,經濟部礦物局回應,一切依照法律程序,並無偷渡問題。
對照嘉新水泥在去年12月通過展延案件,立委蘇治芬指出,南澳礦場跟和平礦場,申請用地0.85公頃跟4.45公頃,要審核22到26個月,但亞泥申請用地多達185公頃,卻只花3.5個月,明顯想在修法前火速闖關。
立委高潞以用則指出,礦業權展限應該要踐行原基法21條,但亞泥卻一再違法,排除諮商同意程序。
環團痛批經濟部與礦務局欺騙國會的行徑,讓人開了眼界,為了改善現行礦業法規荒謬亂象,立委表示,經濟委員會將在下週繼續安排議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