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五峰鄉17位申請獵槍換照族人,106年遭警政單位撤銷獵槍持有資格。
代表會副主席達陸.翡述指出,過去幾年來這17位族人申請獵槍換照,不曾因為刑事案件前科取消資格,認為警政單位這一次利用槍砲彈刀管制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撤銷獵槍原持有人執照資格,只憑一張函文,就沒收獵槍,讓他們權益受損。
新竹縣竹東分局回應,根據相關法令規定,被撤銷獵槍持有資格17位族人,經審查後過去曾有刑事案件,因此,警政單位辦理換發證照,才會通知原持有人,並收繳槍枝。
達陸.翡述指出,這17位族人每兩年一次就申請換照程序,在民國106年之前,槍照申請人都屬於合格對象,為何今年卻無預警通知遭告撤銷?認為前後作法矛盾。
撤銷傳統獵槍執照讓當地族人不滿,10號下午他們將前往竹東分局,針對獵槍問題召開協調會議,希望警政單位尊重原住民族狩獵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