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15號公布,台電「蘭嶼貯存場遷場規劃報告」及「低放置處計畫替代應變方案具體實施方案」,將蘭嶼核廢料與核一、二、三場的廢料合併處理,目前選定「集中式貯存設施」找新地點放置以及「回運原產地」方案也就是搬回三座核電廠,及位在桃園的核能研究的方式,將核廢料遷出蘭嶼。
目前台電公司,將這兩項方案,提報經濟部「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研議討論後續處置,環團強調核廢議題為公共議題,除了遷址條例方案作技術探討,也需要向社會大眾溝通。
環保團體認為應該要先釐清民眾的意願,台電表示先前低放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建議場址,選定台東縣、金門縣,強調目前還是會跟這兩個縣市政府持續溝通推動選舉公投。
原能會表示,經濟部核准推動集中式貯存設施後,台電就必須在三年內完成選址作業,否則將逐年開罰三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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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