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是原住民族的傳統文化,卻常常受到中華民國的法令被汙名化,這次開庭引起族人社會的關注,最高法院也首次以網路直播的方式公開,但為了個資跟安全等理由,不讓相關人員的影像露出,只有直播聲音跟簡報。
有法律學者表示大部份人認識原住民,大概是從蕃仔這個名詞,聽起來很反諷、很刺耳,但15世紀開始以他者的凝視,到談到何謂原住民及原住民族的權利,說到,即使龐大的被支配、被歧視狀況,但原住民從沒有放棄自治、自決、自主的權利。
獵人Talum王光祿的律師團,也就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以原基法第20條表示原住民傳統的法律或是習慣,經由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0條,明訂由政府來加以承認的話,原住民當然可以按照自己的傳統法律、慣習,對於自己傳統領域類的土地以及自然資源來加以支配。
另外也提到,立法目的應該是在維護並保障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生活,而不是承認或者是創設原住民有自製獵槍或生活慣俗。
開庭調查結束後,高等法院會再進行討論及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