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每3年編列土地租金和回饋金給蘭嶼民眾,去年105年遭監察院糾正, 遲發兩年後,台電蘭嶼核廢貯存場回饋金,今年將在農曆年節前發放,蘭嶼鄉公所分別在1月20號、24號,分為兩批次轉帳發放,申請件數總共4507件,每人平均發放至少4萬元,而鄉公所,僅對於回饋金發放回應,相關遷址租約內容不願回答。
對此,有蘭嶼族人指出,與其發放回饋金給鄉民,倒不如實質解決核廢料遷址問題,畢竟誰也不敢保障,是否有輻射外洩,破壞蘭嶼生態環境。
領到回饋金,雖然能暫時解決族人生計問題,但對於政府未承諾遷址時刻表,居民感到心寒無奈。
《第四期台電土地配套回饋金居民輔導金》
1月20日:紅頭、野銀、東清
1月24日:漁人、椰油、朗島
申請數:4,507件
每人約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