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4號原民會發布施行的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許多部落族人對內容不是很了解,加上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明年即將上路,因此,原民會來到高雄進行第二場說明會。
原民會表示雖然是三個辦法,但都跟部落同意權、部落土地開發及部落公共事務息息相關。其中最具爭議的是部落公法人的定位跟服務項目,地方人士擔憂是否跟公務單位事權重疊或產生衝突?
各村里長對於部落公法人提出意見和憂慮,原民會也提出部落公法人代表人由村里長兼任,部落公法人跟地方政府釐清分工建議。
原民會接下來還有三場說明會,希望在辦法公告前聽取地方意見,再進行最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