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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6/11/29
王光祿案今開庭 法官要求提供專家名單
族群: 布農族   
主題: 法律政治、農耕漁獵  
記者:Yabung/許家榮
地點: 台北市 全部    

大病初癒的布農族獵人Tama Talum王光祿,緩緩走出最高法院,這是台灣司法史上首次針對原住民族狩獵非常上訴案召開調查庭,29號上午10點開庭前,各界聲援團體也前來支持,加油打氣。

王光祿因為持土造自製獵槍,上山獵捕野國家法律定義的野生保育類動物,遭檢方起訴,最後被原住民專庭判刑3年6個月併科七萬元罰金,並在104年11月三審定讞,同年12月15號,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判決違法,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105年11月,顏大和再度向最高法院補充非常上訴理由,請求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發動職權調查,但最高法院受命法官許錦印,只針對獵槍、野生動物保育和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等三面向,要求警政署、農委會和原民會12月13號前,提供學者專家名單,並未實質進入調查程序。

庭訊將近1小時,法官許錦印表示,等到學者專家名單確定,合議庭再傳訊專家學者提供諮詢意見,對此,王光祿法扶委任律師陳采邑和林長振建議,諮詢會議移地到台東部落舉辦,好方便部落耆老針對狩獵文化進行說明,或透過直播方式,讓部落族人和共同關心案件的各界人士瞭解開庭狀況。

針對王光祿此案,原民會是否協助同意讓最高法院諮詢會議移地到台東?原民會回應,礙於各部門機關權責分工,還需要再多加考量。

法官許錦印庭訊時,提出調查庭主要釐清爭議,包括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附表,提出原住民族就傳統狩獵慣習,在非祭儀和非營利自用前提下,有無法律允許解釋空間?以及原基法第19條,族人是依哪些法條,在原住民族地區從事狩獵行為?最後就是王光祿此案自製獵槍鑑定程序,是否有爭議?,希望學者專家提出完整意見,法官許錦印也要求原民會,提供過去舉辦相關研討會資料,並要求檢察總長顏大和,下次到庭陳述意見,檢察官表示會再進一步詢問有無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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