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屏東排灣族獵人蔡忠誠,因為持有自製土造獵槍遭判決,經最高法院召開言詞辯論庭,針對族人持有自製獵槍是否合法來釐清法律爭議,最後蔡忠誠獲判無罪。
三年後,布農族人王光祿同樣因為非營利自用需求上山狩獵,被台東地檢署起訴,法院最後仍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確定,雖然檢察總長請求最高法院依職權調查王光祿非常上訴案的法律爭議,最高法院也將在29號開庭,但學者擔憂,以動物保護為最高原則的社會主流,仍會影想最高法院最後判決。
最高法院首次針對原住民族狩獵非常上訴案,召開準備庭和調查庭,依職權進行調查,釐清原住民狩獵文化和保育野生動物、管制槍械的公共利益價值,尋求統一法律見解的可能。但學者和律師也共同呼籲,立法部門修正相關法律腳步要再加快。
學者和律師提出,修法是最根本解決之道,困難的是要透過個岸不斷跟社會溝通,尋求共識,耗費時間跟精力,這次最高法院希望透過開庭,統一法律見解,作為下級法院法官統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