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1989年11月20號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台灣也在2014年公布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
依規定每兩年內提出第一次的國家報告,因此衛福部17號提出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發布記者會。
首次國家報告除了總論外,另外8個章節分別說明台灣各項兒少權利實施現況,包括公民權與自由、家庭環境與替代性照顧、基本健康與福利、教育休閒與文化活動、特別保護措施等議題,透過首次國家報告,逐一檢視政府維護各項兒少權利作為。
提到原住民孩童兒少權利,衛福部表示將會配合原民會推動政策,今年邀請5位國外兒童權利專家來台,審閱台灣首次國家報告,跟其他國家比較政府施政還有哪些需要檢討改進,讓台灣兒少權利保障更加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