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9號莫拉克颱風造成高雄小林滅村悲劇,全村462條生命不幸罹難;2011年提出國家賠償案,歷經5年訴訟,一二審都判決敗訴,小林村罹難家屬2號北上最高法院,胸前抱著家屬遺照來到最高法院前舉行記者會,並遞交上訴,呼籲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小林村自救會代表和律師團指出小林村國賠案和五年前日本311海嘯,造成宮城縣大川小學74名師生慘遭滅頂,日本仙台地院日前判地方政府須賠14億2660萬日圓,約台幣4.3億,自救會感嘆小林台灣司法卻判國家不用賠償。
自救會和律師團批評,司法玩兩面手法,承認公務員疏失明確,但又指說天災太嚴重,自救會和律師團再次強調,小林村民控告的不是天災,而是無視多達8次要求撤離疏散的行政疏失,因此提出國賠要求負起責任,希望最高法院同意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