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榮鄉長張秋美9月9號才剛就職,花蓮地檢署檢察官10月25號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26號召開記者會說明事證明確,提到張秋美的先生,也就是選舉總幹事吳信太已經坦承犯案。
花蓮地檢署決定將張秋美、吳信太及樁腳等8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舉交付賄賂罪等罪嫌提起公訴,張秋美回應,目前還沒收到起訴書,但相信司法會還她清白。
花蓮地檢署強調,張秋美樁腳以每票1千元,向萬榮村投票權人買票。而收賄選民10人也都自白犯案,並且繳回總共3萬8千元賄款,最後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根據選罷法規定,若花蓮高分院二審確定張秋美當選無效,將立即解除鄉長職務,而花蓮縣選委會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若任期未過半,3個月內也將完成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