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號下午,海端鄉霧鹿村長余元龍,騎機車勘災部落道路,不幸遭坍方土石活埋,事後因村長非公務員,不適用「因公殉職撫卹規定」,只能領各民意代表、村里長互助辦法中八萬元「喪葬補助費」,令同樣身為民選的里長感到不公平。
里長說,颱風期間,部落停水停電,為顧及居民安全,每隔一到兩小時,就會進行勘查,希望區公所能夠重視保障基層。區公所回應,新北市政府 訂有里長的福利互助要點,有相關的補助機制。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村里長福利、補助需根據地方制度法,由內政部研議處理,而法令上的村里長民意代表是否為公務員,常有不同標準,里長們期盼,中央政府重視,並檢討改善,讓辛苦在第一線的里、村長們,發生意外的時候,有合理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