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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6/09/21
核廢場址設置 將修法不得違原民意願
主題: 法律政治  
地點: 台北市 全部     台東縣 蘭嶼鄉    

低階核廢料存放蘭嶼超過30年,歷經多次政黨輪替,包含前總統陳水扁、馬英九都曾經到訪蘭嶼,承諾會限期將核廢料遷出蘭嶼,但是隨著任期結束,承諾一再跳票。

8月1號總統蔡英文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承諾將針對存放蘭嶼34年的核廢料進行調查和補償。

原能會近日預告,未來將修正法規,明訂各類核廢料場址設置,不得違反原住民族人意願。

蘭嶼核廢貯存場1982年開始正式接收核廢料,儘管原基法第31條規定,政府不得違反原住民族意願,在原住民族地區內存放有害物質,居民經過多年抗爭,核廢料依舊存放在蘭嶼。

總統蔡英文日前承諾,將針對蘭嶼核廢料進行調查及補償,原能會預告,未來將修正3項有關核廢料放置場址的規範,明訂政府不得違反原住民族意願,在原住民族地區存放有害物質,預計法規將在明年3月修正完成,落實總統蔡英文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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