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南族民族議會8月27日會議紀錄,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從議會總召手下親自接受,雙方並進行和解敬酒之禮。
卑南族民族議會5項條件分別是:
一、承認卑南族民族議會的民族代表性。
二、未來族群委員出缺時,應聘用卑南族民族議會所推薦之人選。
三、修訂原住民族委員會委員遴聘要點第八條第一款。
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委員遴聘要點增訂族群委員不適任時的退場機制。
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必須以卑南族傳統的和解儀式,向卑南族民族議會及全體卑南族人表達歉意並建立互信、互助之新夥伴關係。
和解儀式原民會主委特別一一向各部落的Lahan及部落代表、代表團行贈肉及敬酒之禮。新任族群委員肯認儀式,江堅志特別懇請族人支持。
這一場Marekainabanabaya ta(讓我們相互尊重和好)和解暨重建新對話關係儀式,不過仍有部落有不同意見,沒有出席這場和解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