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總理Justin Trudeau在2015年底,召集全國原住民族領袖,宣布徹查原住民女性失蹤及被謀殺的案件。
在舉行了18場、累計出席人數共2100名族人的調查準備會議,以及4100份網路調查問卷之後,加拿大政府在8月3日,公布了「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施行細則」,內容規定委員會將由5名委員組成,並設立區域性的諮詢委員會。不過,這個規定沒有直接明文將當年承辦警官偵查過程也列入調查的範圍內,讓許多民眾、學者專家和人權倡議組織擔心,當年案件石沉大海的惡夢會再度發生。
致力於失蹤和被謀殺原住民女性案件將近二十幾年的Manitoba省議會議員Nahanni Fontaine,認為警方的對於案件的處理方式,一直都是這個議題的關鍵因素。
身為原住民法學教授,同時也是律師和人權倡議者的Pam Palmater則是認為,條文沒有提到警方的角色,不只是單純的立法疏漏。
投入女性權利運動35年的Faye Blaney表示,長期關注此議題的原住民女性失蹤及被謀殺聯盟已經從現行條文中,觀察到好幾個問題。
國際特赦組織也針對調查委員會職權範圍規定所牽涉的人權問題,向加拿大政府提出一封公開信,表達關切。
這位員警多年前曾參與溫哥華原住民女性失蹤案的首次調查,並且逮捕殺害原住民女性的連續殺人犯,比起之前的經驗,他對於這次的國家調查抱持樂觀態度。
加拿大原住民事務部長在社群媒體上則是表示,失蹤和被謀殺原住民女性調查委員會將會審視所有系統性的問題,包含警方偵查程序、兒童福利等等。加拿大政府也即將在今年9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進行第一階段調查,究竟司法體系是否能讓受害者家屬得到應有的正義,還有待大眾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