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在蘭嶼的核廢料一放就是30幾年,歷經幾次政黨輪替也未能有具體作為將核廢遷出蘭嶼,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日前召集蘭嶼六個部落代表,共同研擬了蘭嶼貯存場處理及補償條例草案,希望藉由草案的立法,處理後續處理及賠償事宜,並在11號舉辦第二次的座談會。
1982年起政府將10萬桶核廢料堆置在蘭嶼島上,多次承諾限期移出卻屢次政策跳票, 總統蔡英文也在八月一日代表政府像原住民族道歉時表示,會要求相關部門,針對核廢料儲存在蘭嶼的相關決策經過,提出真相調查報告。
在核廢料尚未最終處置之前,給予雅美族人適當的補償。族人表示應該要承諾族人所提出具體的條例。
而參與這次的座談會中,吳玉琴立委承諾下個會期會將蘭嶼貯存場處理及補償條例草案納入議程。
面對過去政府在歷史上對待蘭嶼族人的錯誤甚至是欺騙的政策,族人期望蘭嶼貯存場處理及補償條例透過立法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