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在蘭嶼30多年的核廢料,不僅破壞蘭嶼生態,更影響當地達物雅美族人生活與健康。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條例,台電按照時程,105年3月應該選定最終處置場址,但遲遲沒有結果,原能會依法立即對台電開罰1000萬,也要求台電啟用集中貯存場、境外存放、返回原核能電廠等應變方案。
台電回應,原本蘭嶼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選定台東達仁跟金門烏坵,但引發當地居民反彈,甚至地方政府也沒有意願配合進行公投,台電公司專業總工程師回應目前已有構想,承諾105年9月正式提出選址方案。
雖然台電提出無人島方案,但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強調,蘭嶼島上居民為核廢存放議題,抗爭數十年,但台電始終沒有提出相關辦法,現在遭到罰款,和上級單位行政壓力,才臨時提出幾項配套方案,認為處理態度讓人無法信任。
對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存放選址相關措施,台電表示要等到9月才會正式像原能會提出報告,原能會強調,到時台電若還是無法提出,將會繼續裁罰1千萬元,嚴格監督,要求積極解決蘭嶼核廢多年無法遷離蘭嶼的困境。